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非现场执法的通知》(康安[2021]162号)工作部署,12月5日至12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局湖南局将进行跨区域执法陕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怀兵、二级巡视员李玉清陪同与陕西局、铜川分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铜川市、延安市开展煤矿非现场监管执法活动。
湖南局非现场监督执法组用两周时间,对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陈家山煤矿、华能铜川招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川煤矿分公司进行排查.延安河草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河草沟煤矿、延安河草沟第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桥子梁煤矿、石柱洞沟等4个煤矿铜川市煤矿、铜川市珠峰煤矿、子长县天仁煤矿。通过明查暗访,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77起,其中立案查处30起,处以行政罚款123.5万元。
湖南局非现场监督执法组在督导执法的同时,对铜川市、延安市煤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陕西局、铜川监察分局交流执法经验。通过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相互交流监督执法经验。通过交流学习,两地监管执法的思路和视野进一步拓宽,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铜川市委、市政府、延安市委、市政府、煤矿安监部门相关领导全程参与互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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