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远项目部为进一步加强商业建筑安全管理,结合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我们突出安全发展理念,项目部制定了运营资产安全管理详细考核细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项目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谁租、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工作。房屋归承租人所有。同时,我们积极与承租人签订安全租赁协议,要求各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对商业物业进行安全检查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严禁承租人对项目部商务楼主体结构进行改动,确保建筑安全和日常大功率电器的安全使用。应根据租赁的实际情况,重点考虑承租人的用途和目的。例如餐饮等高耗能作业,要求租户更换线路,使用4平方米以上的大功率铜线与房屋连接,防止用电负荷。如果太大,会导致电路发热,引起火灾。按照市及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悬挂门楣、牌匾,确保统一、统一、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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