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从阳县横步镇翠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规划获批。近日,安徽省铜陵市从阳县横步镇翠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规划获批。铜陵市水利局发布了《项目方案》审查通过行政许可决定。基本同意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56hm2;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控制程度的95%。水土流失控制比1.3,护渣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0%;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安排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达成一致。
此外,铜陵市水利局对项目申请人松阳县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提出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用、扰乱、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按季度报送监测报告和总结按规定报我局和松阳县水利局(纸质版一份,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四)落实和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万发变价费[2022]127号)和《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阶段性收费的通知》(万水报函[2022]189号)要求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0%缴纳,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64480元。
来源:北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