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2022年工业节能督查任务,进一步强化企业节能减碳主体责任,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督查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厅函[2022]192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云南省2022年工业节能督查工作》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涉铜内容如下:(一)重点行业能源消费专项监管。对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发展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含熟料生产线)、电解铝、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烯烃) 、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酸铵、黄磷、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有色金属(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开展行业节能综合督查。 (二)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管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9〕24号)及相关能效标准。对大型(标准机架数3000-10000个)、超大型(标准机架数10000个以上)数据中心进行全面节能监测,计算电力利用效率(PUE)实际测量值,检查能源计量仪器设备情况。在近年来数据中心节能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区重点数据中心能效工作台账。 (三)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钢铁、水泥行业分级电价专项检查。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 (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督查依据国家相关强制性能效标准、《电机能效提升规划(2021-2023年)》和《变压器能效提升规划(2021-2023年)》 )”已实施。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水泵等重点用能设备使用企业开展节能督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淘汰不符合强制限值的低效设备能源效率标准。本次专项检查与其他专项检查结合进行,不需要单独申报任务。 (五)2021年违法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2021年节能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能耗超标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