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发展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立足自治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坚持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原则,坚持集群化、高端化、终端化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特色建设打造优势更加突出、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全国一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到2025年,先进钢铁材料产能达到400万吨以上、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能200万吨以上、稀土新型材料产能20万吨以上、先进硅材料产能100万吨以上、先进建筑材料和非金属矿物材料160万吨以上。先进碳材料100万吨以上,化学高分子材料200万吨以上,新材料(含铝后加工、铜后加工)工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全区有新材料领域重点实验室25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4个。 2、发展方向(1)先进钢铁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板材、高性能管材、先进轨道交通材料等高端产品。到2025年,产能达到高性能板材180万吨、高性能管材180万吨、先进轨道交通材料100万吨,产值400亿元。高性能面板。保持风电用钢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工程机械用高强钢、耐磨钢市场占有率,提高桥梁钢、集装箱板等产品质量,打造稀土高强钢、稀土耐磨钢、稀土风电用钢等特种产品,推进80万吨超纯稀土铁素体不锈钢(特种钢)等项目建设。高性能管材。巩固现有钛合金管、油井管、油套管、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无缝管的市场份额,提高耐硫化氢腐蚀、耐二氧化碳腐蚀等高端品种比重。大力发展超铬高合金管、液压支架管、耐磨管、气瓶管等特色产品,推进1000条超长超高压聚乙烯装置钢管、6万条超长超高压聚乙烯装置钢管建设吨无缝钢管热处理等项目。先进轨道交通材料。重点发展新一代稀土热处理钢轨、磁悬浮轨用F型钢、重载铁路用高强耐磨稀土钢轨等重载铁路钢轨适用于沿海地区、潮湿隧道等高腐蚀环境的耐腐蚀钢轨。增加钢板桩产品生产规模,实现铁路车辆用耐候钢规模化生产,开发海洋石油平台用耐腐蚀H型钢,铁路车厢梁采用高强度310B型钢,用钢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欧美标准、俄罗斯标准、韩国标准等外标热轧H型钢。 (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推动电解铝、铜加工延伸,重点发展高性能铝、铜材料。到2025年,高性能铝材料产能将达到200万吨以上,高性能铜材料产能将超过60万吨,实现产值约750亿元。高性能铝。合金及粉末材料,重点发展高纯铝、稀土(镧、铈、镨、钕、钪、铒)铝合金、铝粉和铝银浆材料,推进18万吨稀土建设铝合金项目,配套年产20万吨铝粉、铝银浆项目达产达产;研发2系铝铜、5系铝镁、6系铝镁硅和7系铝锌镁铜高硬度铝合金材料及航空大板锭液态3D打印设备及产品,加速转化及产业化进程的技术成果。到2025年,产能将达到213万吨。板带箔变形材料重点发展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生物医药、交通运输等用大规格板带箔棒材,扩大高附加值产品规模。推广20万吨铝板带、40万吨铝箔、56万吨铝棒、20万吨电缆、20万吨电磁线等项目正在建设中。到2025年,产能将达到25万吨。铸造铝材料,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挂车、集装箱、高精度模具、机械耐磨件等,推进7500吨压铸项目建设,推动精密压铸件发展。到2025年,产能将达到11万吨。高性能铜。
加快现有铜冶炼企业向下游纵深延伸,推进50万吨铜线材、10万吨铜杆及铜导体、3万吨铜箔深加工等项目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开发高耐磨、耐腐蚀、耐热铜合金、高强高导铜基复合材料、高纯镀锡圆铜线、高精度铜带、电子铜箔等产品,配套稀土铜合金、铸造铜包铝、铬锆铜导电合金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 (3)稀土新材料。围绕稀土资源绿色高效高值利用,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到2025年,稀土现场转化率达到80%以上,产能达到15万吨磁性材料、1万吨储氢材料、5万吨抛光材料、1万吨催化材料和1万吨稀土材料。添加剂、高纯度稀土金属和合金。生产材料2万吨以上,稀土新材料产值达700亿元。磁性材料。发展高性能磁性材料,提高低重稀土晶界扩散钕铁硼、钕铁硼辐射磁环等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开发高剩磁钐钴磁体、各向异性薄壁热压磁体环、高频软磁材料、易表面稀土复合软磁材料、稀土磁致伸缩材料、稀土磁制冷材料等高端磁性材料推动了万吨磁体等项目的实施。储氢材料。开发高容量、宽温度、低自放电、低成本、长寿命的混合动力汽车储氢材料及器件,加快大容量镧钇镍储氢合金产业化进程,开发新型储氢材料。燃料电池汽车。固体氢源储氢材料和电池组件,推动建设1000吨储氢合金粉末中试、500吨高容量镍基储氢合金中试、500吨储氢材料。抛光材料。开发高性能抛光粉、抛光液、纳米级氧化铈抛光粉(液)等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推进2万吨抛光粉(液)项目建设。催化材料和添加剂。围绕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石化等行业应用,培育烟气脱硝、柴尾净化、催化裂化等系列催化材料产品,推进PVC稳定化建设添加剂项目。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优化高纯金属制备工艺,扩大稀土靶材应用。加大稀土铝(镁)合金应用,建设稀土铝(镁)合金铸造坯中试线,推进2万吨稀土金属项目建设。 (4)先进硅材料。依托光伏材料和有机硅材料产业优势,鼓励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发下游电池组件和高性能有机硅系列产品。到2025年,有机硅材料新增产能将超过40万吨,单(多)晶硅约60万吨,产值将超过400亿元。硅胶材质。重点发展液体硅橡胶、苯基硅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有机硅改性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丁基橡胶/尼龙热塑性弹性体、聚酯类热塑性弹性体、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等医用高分子特种硅橡胶不含增塑剂、可替代聚氯乙烯的材料将推动20万吨硅橡胶、硅油等高性能有机硅项目建设。光伏材料。新建单(多)晶硅产能综合电耗达到国内行业先进值。原则上必须配备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下游加工生产线。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电子级晶硅,支持呼和浩特市围绕保障国家半导体产业战略安全,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电子级硅材料产业示范基地,解决依赖进口问题电子级硅材料。 (五)先进建筑材料和非金属矿物材料。充分发挥自治区新型建筑材料独特优势,重点发展特种玻璃、高端煤系高岭土、新型陶瓷材料产业,加快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促进产品升级。到2025年,建成特种玻璃1200万重量箱、光伏面板玻璃1.2亿平方米、高端煤系高岭土16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00亿元。特殊玻璃材料。
推动1200万重量箱光伏背板玻璃及高品质特种加工玻璃生产线项目、1.2亿平方米光伏面板玻璃项目建设,推动一期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实施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功能建筑、汽车安全玻璃等产品,提高玻璃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煤系高岭土原料。加快颜料级、造纸涂料级、油漆级高岭土煅烧新工艺和关键设备开发应用,推广生产160万吨煅烧高岭土、5万吨高性能球形粉体、以及40 万吨烧焦宝石、莫来石和铸造用砂。通过其他项目的建设,已形成高温陶瓷纤维、高级耐火材料、石油支撑剂、铸造用砂等系列产品。新型陶瓷材料。加快发展高性能陶瓷粉体及制品、5G通信用电子陶瓷、人造晶体和陶瓷复合材料,形成5万吨陶瓷绝缘纤维、6.3万吨陶瓷基复合纤维材料、800吨陶瓷复合材料生产能力。高端人工晶状体功能材料。 (6)先进碳材料。依托自治区优质石墨、煤炭资源优势,积极布局石墨烯、碳纤维、复合碳材料等先进碳材料产业。到2025年,新增高功率石墨电极产能30万吨以上、石墨负极材料30万吨、新型碳材料2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50亿元。图(烯)材料。培育“石墨-石墨材料-应用”产业链,发展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聚合物复合材料、石墨烯碳纤维、玻璃纤维等材料。推动石墨烯粉末和薄膜规模化制备,加快其在锂电池电极材料、导热薄膜等行业的应用。鼓励人造金刚石、碳纳米管、氧化石墨烯、碳纤维等先进材料发展。推动66亿克拉人造钻石、900吨碳纳米管、富勒烯原液等项目建设。支持锡林郭勒盟发展以人造金刚石为主的硬质材料产业。新型碳材料。重点发展针状焦、浸渍沥青、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材料、煤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人造石墨)、高性能沥青基等新型高附加值材料产品碳纤维、高性能沥青基球形活性炭等。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提高下游产品质量。推进2万吨碳纤维、1200吨特种沥青、200吨复合碳材料项目建设。 (七)先进高分子材料。坚持“多元化、高端化、循环化”,发展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膜等材料,推动化工中间体产品延伸耦合。到2025年,新增高性能树脂产能180万吨以上、高端功能膜材料产能2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产值500亿元以上。高性能树脂。工程塑料重点发展聚酰胺(尼龙6、尼龙66等)、ABS、SBS、聚碳酸酯等产品。高端树脂重点开发聚烯烃高端牌号和新牌号,开发乙烯--烯烃共聚物(POE)弹性体和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树脂)产品。生物降解材料重点开发聚乙醇酸(PGA)、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等产品。重点推进50万吨PGA项目和100万吨PBAT/PBS项目建设。高端功能膜材料。开发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软包装薄膜材料、聚氟乙烯(PVF)和聚偏氟乙烯(PVDF)背板薄膜、含氟质子交换膜、聚乙烯醇缩丁醛薄膜、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 LCD)偏光片及醋酸纤维素薄膜、聚乙烯醇薄膜等配套产品。重点推进2万吨PVDF项目建设。三、重点任务(一)促进集聚发展。推动新材料产业错位发展,科学布局产业链,引导新材料产业向高新技术园区和产业基地集聚。依托湖北呼包、包头、武汉城市群、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基础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硅材料、先进碳材料等。材料等细分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者。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主体,要在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提高创新能力。
实施“科技兴城”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新材料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组建创新联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采取“揭牌”等方式上榜、当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推进绿色制造。以推动新材料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标,对标国家先进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水平,引导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改善环境。新材料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四)推进智能制造。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智能工厂,建设数字化车间,推动信息技术与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新材料设计、加工、制造、检测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配送流程,实现设备智能互联、智能生产计划、智能生产过程控制。 (五)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治区特色新材料核心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技术水平综合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新材料团体标准。四、支持政策(一)政策推广应用。对认定为自治区首批新材料的产品,将通过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新材料产品推广目录,鼓励纳入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重点项目采购目录。积极推动自治区新材料研发成果、产品、企业、集群等向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推广,努力实现自动匹配、智能化一站式供需对接解决方案。 (二)创新研发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研发经费支持。支持重大技术创新,对符合区域创新发展基金支持条件的重大新材料研究和原始创新成果给予支持。支持成果转化项目建设。 (三)认证检测政策。加强国家级稀土新材料产业检测评价中心建设,为稀土新材料提供性能检测、质量评估等服务。与国家新材料性能检测评价总中心建立联系,获得全国总中心及分中心的检测评价资源支持。 (四)电价支持政策。公布自治区重点支持产业目录,对目录内产品符合先进材料相关标准的新材料生产企业给予电价支持。 (五)“专、专、新”政策。对首次认定为自治区“专、特、新”企业和“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增信支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自治区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部门和责任部门,形成“四个一”(一个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专职部门)工作一班、一项工作计划))推动重大项目实施、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推进,形成合力。各盟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方案)和配套政策,细化任务目标,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年终总结考核考核机制,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加强调度指导。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阶段重点任务和措施,定期安排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堵点问题,及时组织监督检查。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统计监测。
完善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新材料产业内容和指标体系,及时补充统计目录,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引导产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