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涉爆人员安全操作行为,确保井下生产安全,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近期,崔家沟项目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确保年初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条例》和《铜川矿务局爆炸设备管理规定》,项目部成立了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项目部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安全质量部全面负责加强地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民用炸药入井前,机电队必须办理斜井物料运输验收单。经安全质量部、机电部签字确认后,安排一人看管民用爆炸物品,另一人负责港口,并有专车护送至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炸药被安全运送到地下火药室。对于当班使用或当班期间未使用的民爆物品,爆破人员应当遵循“谁接收、谁签名、谁使用、谁签名、谁清除、谁签名”的民爆物品、谁持有IC卡的原则核实爆破作业证和追踪卡后,参照《民爆物品收运、使用、清除管理手册》,对需要收运或清除的民爆物品当日办理手续。爆破期间,爆破作业地点经安全员、瓦检员、后续班组长现场确认后,爆破人员按照“三人链”进行安全爆破作业, “一炮三检”爆破制度。同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办法》,对参与爆炸的人员和接触民用爆炸物品的工作人员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将给予处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处以罚款、警告和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全年未发生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对在烟火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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