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汾钢铁厂保卫科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临汾钢铁厂保卫科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汾今年进行全面煤改气,禁止烧煤炭,去年临汾的污染全国位居前几名,今年一刀切,对于煤炭管理特别严格,拉煤的车没有证明,不让上路,更何况散煤。
为响应市里的散煤整治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市民陆续拆卸家中燃煤锅炉,不再留有散煤,准备正式告别“千年燃煤取暖”的历史,等待接入集中供暖。
然而,冰冷的冬天来了,百姓期盼的集中供暖却没等到。许多家都没有煤烧,煤改气设备也没有安装好。造成了很多不方便。一方面要环保,都不是少烧煤炭,而是直接禁止,实行煤改气,另一方面,老百姓要生活,要取暖,不烧不行。
看了这个问题,要想到临汾地区今年的环保政策。煤改气,是一个大工程,临汾地区属于农业地区,农村上万个,村村铺设管道,家家安装设备,用一年完成,这可能?在这个期间不让烧煤炭,冬天如何过?
从官方的考虑,扣车,拘留,甚至杀头都是官方说了算,一个农民在社会最底层,无能为力。但是从民生的考虑讲,既然现在已经煤改气了,为什么现在都几月份了还没改好,既然有人卖说明有人买,有人需要才会买。要是早早煤改气成功,还有几个人买呢?政府请你反思!
卖散煤,在很多人看来很稀松平常的事情,毕竟在很多人的小时候都有着烧煤球的回忆,那么卖散煤为什么违法了呢?
销售燃煤需要经过国家许可经营,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其次还应当取得环评证书。对于散装劣质煤,属于无证经营,且劣质煤点燃后会挥发大量粉尘和硫化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导致现在的空气雾霾越来越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选择燃煤取暖呢?
首要原因便是便宜。用“煤改气”或“煤改电”替掉烧煤取暖,可是老百姓有几个买得起壁挂炉呢?买了炉子后,气能供的上么?气供上后,收费是多高呢?和烧煤相比划算么?——这是每个过日子的人都会算的一笔账。煤不让烧了,钱也花了,但还是冷,怎么办?想烧煤吧,煤也不好买,优质煤又太贵。这才产生了劣质煤的生存空间。
本案中为什么要对卖散煤的山西男子进行行政拘留呢?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如果涉案山西男子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及时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样的新闻就别曝出来了,看了心里难受,还无能为力。
由于不懂相关法律条文,个人只从情理上来讨论,这样的行政拘留治标不治本,于事无补。
减污治霾是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子孙后代能够在蓝天碧水的大环境中生存。但是,地方基层不应该采用一蹴而就,一刀切的做法。
现实是,煤改气,气不够用,尚且不能完全供应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煤改电,电费太贵,与烧煤烧炭比起来性价比不高,很多基层百姓消费不起。相关配套设施的费用也需要群众承担,后续消费也不是一般群众能承受的。
谁都知道暖气屋子里住着舒服,谁都清楚天然气比煤球干净快捷,凡事都要因地制宜,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倘若操之过急,只会带来更多的民生问题。
某些地方政府应该认识到问题的根本。这真正的污染源头确实需要治理,但不能拿群众的生计问题开刀。
澎湃新闻12月7日最新报道,环保部权威信息:环保部已于12月4日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和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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