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绿色发展要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碳达峰重大战略决策和碳中和,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我部制定了《河北省2022年》工作要点现将《工业绿色发展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1日2022年河北省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一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全省工业绿色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部署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创建企业服务示范组织”活动,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组织实施七大行动,重点推进绿色发展制造业项目,加快产业低碳转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生态和生态工业化,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和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主要指导目标:不断提高工业能源效率、水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创建100个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个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 5家低碳发展示范企业、2家低碳发展示范企业园区;节水企业100家、节水标杆企业10家;综合利用示范企业9家、示范基地3个;无废企业10家,无废园区3个。一、实施绿色制造项目推进行动,统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发展(一)大力推进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围绕钢铁、建材、石化、装备、食品、医药、纺织、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发布我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明确确定绿色转型升级方向,选择一批重点项目。针对低碳与碳排放、节能与能效提升、节水与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提供“一对一”诊断服务,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年内实施重点绿色改造项目300余个。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新兴产业,瞄准产业链薄弱环节,推出新一批投资规模大、低碳水平高、效益高的项目。强大的驾驶能力。 (二)支持一批绿色发展示范项目。 《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发布,聚焦钢铁、建材、石化、造纸、医药等重点行业,重点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循环利用、工业节水在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改造等重点领域,推广一批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市场需求迫切的先进技术装备,选择20项左右绿色改造示范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二、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三)美发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制定制定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能力水平研究,明确工业减碳主要实施路径,提高工业能源低碳利用水平,开发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和工艺,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领域平稳、科学、有序达峰碳。 (四)创建低碳发展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印发《关于创建低碳发展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的通知》,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年内创建5家低碳发展示范企业。
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年内创建两个低碳发展示范园区。 3.实施工业能源效率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工业节能。 (五)加快实施节能改造。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若干意见》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工业企业能效研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节能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共同推动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将能效改造提升至标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基准水平。 (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活动。印发《关于征集2022年河北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设立条件,招募和培养一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建立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对传入和传出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重点行业主要流程、关键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设备等节能诊断服务,为20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节能诊断服务,评选优秀节能诊断报告,并给予经济奖励。 (七)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督查统一部署,编制实施工业节能督查对接方案,对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督查高耗能行业设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后续整改,不断推动企业守法。合理利用能源。 (八)打造能效“领跑者”。制定创建省能效“领跑者”指南,明确重点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准,评选单位产品能耗全省领先企业,公布省能效名录“领跑者”公司及其指标。分析企业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现状,对标、对标国家先进指标,培育和打造国家级能效“领军人物”。 (九)组织开展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推广活动。指导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在邯郸举办第二届中国钢铁产业链新技术新装备展览会,开展“河北省工业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展览会及“双碳”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组织全省先进节能减碳技术和装备生产、服务企业参加展会。四、实施工业用水效率提升行动,促进工业高效用水(十)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开展重点耗水企业节水情况研究,建立重点高耗水行业用水量5万吨及以上企业名录,完善节水企业设立和退出标准健全节水企业创建工作审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推动重点用水行业创建节水型企业。以“培育”为重点,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省、市、县三级指导,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实施节水技术和设备改造,建立和实施节水计划。节约管理系统。年内,引导重点高耗水行业企业设立200家,创建100家左右节水企业,培育10家左右节水“领跑者”和节水标杆企业。 (十一)推广先进节水技术。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聚焦钢铁、石化等重点高耗水行业,征集一批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和装备,建立工业节水技术供需目录和装备,选择推出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技术技术装备。加大工业节水理念和先进案例宣传力度,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家“讲节水”活动。大力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鼓励利用海水、雨水、矿井水。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协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十二)提升工业节水服务能力。招募一批工业节水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并向全社会推荐,提供专业的节水诊断、咨询、设计、改造等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每年都会动态更新。
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水平衡检测、节水诊断、节水能力培训等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强节水工作,开展节水工作。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利用。转型推进园区企业用水系统整合优化。年内将遴选、公布和扶持10家左右优质节水第三方服务机构,创建3家左右节水园区。五、实施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行动,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十三)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我省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与管理研究,编制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通知》,会同省有关部门落实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优惠政策按规定征收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环境保护税。现金。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月一星”宣传推介活动,推动各地积极对标、先进绩效。关于在制造开发领域创建无废企业、无废园区的通知,结合创建“无废城市”,年内将创建约3个无废工业园区、10家无废企业。 (十四)推动再生资源标准化、高值化利用。颁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动废钢铁、废塑料、废轮胎、废纸的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废旧手机等资源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利用。鼓励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对废钢、废塑料、废轮胎、废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行业实施规范管理,加强对再生资源的事中事后监管。已公布企业45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低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链,推动钢、铜、铝、锌、镍、钴、锂等战略金属废碎料高效回收利用。 (十五)加强浓盐水综合利用。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和高值提升,发展浓海水制盐、提钾、提溴等,加快锂镁分离及工业化应用。提取技术,探索碱渣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突破浓海水综合利用关键材料、装备和成套技术国产化并达标排放,探索建立浓海水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海水淡化、化工建设浓盐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十六)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倡导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落实废旧产品回收和处置责任。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测和动力电池回收综合追溯管理平台,引导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公司及其他相关公司。及时填写相关信息,建立动力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节点可管控的追溯机制。 (十七)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推进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黔西机电再制造产业园、曹妃甸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建设。提高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装备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并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使用再制造产品,并履行告知义务。六、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升级行动,深化和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十八)加大绿色制造名录创建力度。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能力,年内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设计产品5个以上。
以工厂集约化、原材料无害化、清洁生产、废物循环利用、能源低碳为重点,年内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围绕企业绿色发展、产业生态环节和绿色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园区绿化、循环化和生态改造,年内创建3个省级以上绿色园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年内创建3家省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十九)开展绿色制造清单评价。开展绿色制造清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分析研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和标准,研究起草《河北省绿色工厂星级评价办法》,建立评价标准,探索星级评价,完善绿色制造清单常态化管理,建立分步进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标准化、统一性。年内完成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及星级评定。七、实施服务工业污染治理行动,助力工业污染攻坚战(二十)继续推进堆料场管理和提升。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物资堆场管理制度》,组织企业实行网上信息报送,更新物资堆场动态管理台账和重点行业企业物资堆场台账,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努力实现现有生产行业公司物资堆场全面改造,全面达标。 (二十一)继续提高正面清单企业数量和质量。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及时掌握各种因素对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的影响,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在全省原有正面清单企业基础上,继续向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绩效等级B级以上绿色工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纳入范围和数量,最大限度保障重点企业生产秩序正常、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八、落实工业绿色发展保障措施(二十二)组织开展京津冀地区绿色发展系列对接活动。深入推进承德、唐山、邯郸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快京津冀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在河北新河组织开展“魅力新河绿色赋能”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产业对接活动,打造动力电池回收、性能检测评价、梯级利用、有价值的零部件回收和共享链。在河北省涉县组织开展“红色涉县绿色发展”京津冀工业固废产业对接活动,不断扩大京津冀跨区域协同产业规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省级产业转型升级(技改)资金作用,集中力量支持重点行业节能、低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示范工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国家支持节能特种设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重大节能环保项目融资服务。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关键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应用合格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绿色材料。 (二十四)充分发挥服务机构的支撑作用。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及第三方绿色评价机构、相关协会、科研机构等组织专家开展低碳评估调查,加强工业绿色低碳课题研究,分类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措施,开发区制定并实施能源消耗计划或者节能计划;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开展对纳入法规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水、固废利用、绿色低碳等资源能源利用培训,发挥支撑作用以提高服务能力。 (二十五)加强工作宣传。
结合世界水日、节能周、世界环境日、无废城市等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省级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发布权威信息,普及绿色产业知识,推广工业绿色发展先进经验和做法,聚集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